陈以桐愣了一阵,坚决地说:“只要证据确凿,你依法办案!”
派往《兰河日报》和县法院取证的同志,同时到达。他们把王迪书的批条放在了汤小泉的办公桌上。王迪书给《兰河日报》的批条是一张四尺宣的条幅,那上边是四个字:“依法办事”;王迪书给银池县法院的批条也是四尺宣的条幅,上边也是四个字:“依法办案”。
汤小泉愣住了:人家的批条是让你依法的呀,为什么两家单位都理解成相反的意思了呢?
汤小泉百思不得其解。
汤小泉又给市委书记打了个电话,他告诉陈书记:王迪书副书记的批条没有任何问题。
“没问题?”市委书记有点意外:“到底咋回事?”
“是办案和办事的人理解错了。”汤小泉有气无力地说。
放下电话后,汤小泉问自己:他们为什么会理解错误呢?
后来,汤小泉终于想明白了王迪书批条的真正用意。王迪书是写的“依法”,这一点无可挑剔,关键是这个条子的主人是谁?谁拿到王副书记这张书法条幅,这“依法”的意思就是依谁的“法”。这“依法”可以理解为“多多关照”、“网开一面”、“从轻发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