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0年代,法国政府更加重视公立学前教育的发展,它已列为第七个五年计划(1976—1980年)的重点任务之一。1975年的普通教育改革以当时的教育部部长阿比(R.Haby)命名,涉及从学前教育到小学和中学的整个普通教育领域。1976年12月28日,政府颁布关于母育学校的法令,指出母育学校在普通教育中的重要意义。其一,母育学校有助于儿童在身体、智力和情感诸方面的发展。它引导儿童利用各种表达方式,为他以后接受小学教育做准备。其二,它可以促使儿童早期发展并从教育方面处理可能存在的障碍,有助于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实现机会均等。该法令要求全面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学前教育,要求所有5岁儿童进入母育学校和小学幼儿班,在母育学校的教学内容、方法和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法国教育同社会的不适应显得日益突出。面对种种问题、矛盾与挑战、法国加大了教育改革的深度,推动了教育内部的改革。20世纪80~90年代,法国的教育改革以全方位方式展开,涉及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职业教育、社会职业培训等各个方面,其特点是以大量的调查报告或研究报告为先导,继而以立法的手段加以推行。其中1989年7月10日由总统正式颁布执行的《教育方针法》是法国社会党自1981年执政以来的一部重要立法。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教育的地位:“教育是国家优先发展的事业”;强调国家应确保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决定成立全国教学大纲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学习阶段和各学科间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以适应学生的不同需要和经济科技的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