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今天上午把黄小毛哄出来,揍了他一顿,然后一溜烟儿逃到南城来了。凭黄老毛的智商,估计还在北街转悠着找我呢,嘿嘿嘿……
决定了,至少十天我不去北街,谅他累断老胳膊老腿也找不到。嗯,这一条得记在纸上,装到口袋里随时拿出来复习复习,省得过两天又忘了。
话说,我发现自己记性不太好,有点爱忘事儿,不久前发生的事,很可能转身就忘了。比如刚才路过笔墨店的时候,店里的赵秀才冲出来,很激动地揪着我的领子,说我偷了他家的三支狼毫笔、一方松烟墨和两百张洒金笺。
当时,我做出很愤怒的样子,反揪着赵秀才的头发,大声质问他一个堂堂秀才,居然平白无故冤枉一个记性不好的女孩子,还揪着人家的衣领,难道不知道君子动口不动手么?实在是有辱斯文!
生气之下手头上没准,差点把赵秀才薅成秃瓢,只是赵秀才光溜溜的脑袋,也无法点亮我心里的阴霾——话说,我口袋里的笔和墨究竟是哪里来的呢?真是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当然,即使想不起来,我也绝对不承认是在赵秀才的店里偷的,我宁肯相信,这东西是赵秀才想替黄小毛报仇,所以故意塞到我口袋里栽赃陷害。对!一定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