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西欧各个列强对于军事训练特别重视。他们实行兵役制,按籍征名,更番补退,培养军队,训练士兵。我们应该奋起直追。”
“练兵之道,首在教育,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我们的部队虽然成立已久,但因长年转战,东征西讨,时刻在枪林弹雨里生活,所以训练抓得不够,以至作战虽然勇敢,而造就不大。”
“设官教导,实难再缓。希望全体官佐肩负重任,挺起精神,精研深造,检验揣摩。自始至终,努力前进。”
这篇登在1925年1月19日长沙《大公报》上的讲话,是贺龙关于军事训练的最早的一篇讲话。他是想学习列强,振兴军队,要把自己的部队训练成一支军政有素的军队,可谓雄心不小。
一支部队战斗力的强弱,因素很多,军纪是否严格亦是重要的一环。贺龙深知这一点,素来对部队约束甚严。这次,在训练部队的同时,他又在严肃军纪上做起文章来了。
他颁布了系列法令,还成立了一个“津澧军警稽查处”,负责监督和维护军纪,并发布了一份军警《巡示守则》。规定,凡涉及下列情事者,应给予处分:“1.着军服士兵乘人力车者,立即禁止;2.酗酒滋事者责罚;3.与人民口角者究之;4.服装不整者查究之;5.聚赌者罚;6.拿借民间物品者责罚;7.擅拉民夫者责罚;8.(原件原文残脱)。”此外,他还规定:“凡无端滋扰人民及侮辱官佐眷属以及赌钱、娼妓,公共场所滋事生端者,人枪一并解部惩办。”从这些规定来看,贺龙对军纪的要求真够严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