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2月,陈独秀起草了一个党章,寄到上海,李汉俊看到草案上主张党的组织采取中央集权制,对陈独秀不满意,说他要党员拥护他的个人独裁,因此他也起草了一个党章,主张地方分权,中央只不过是一个有职无权的机关。陈独秀看了李汉俊这个草案,大发雷霆,从广州寄来信责备我一顿,说上海的党员反对他。其实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从此,陈独秀和李汉俊二人之间的裂痕愈来愈深,我觉得党刚发起就闹起分裂来,太不像话,只得调停于二者之间,要大家加强团结。但李汉俊态度坚决,不肯接受调停,并连书记也不做了,《新青年》也停刊不编了,他把党的名册和一些文件移交于我,要我担任书记。我为了党的团结,只好接受了。[3]
李汉俊拂袖而去,但意气归意气,并非一概不管。有好多事情,他一直在做。比如1921年5月,李汉俊派包惠僧去广州请陈独秀回沪工作。包惠僧说,从陈独秀去广州至中共一大召开,此一时期是由李汉俊“在上海代理共产党的书记”[4]。陈望道亦说,中共建立过程中,“做工作比较多的是陈独秀、李汉俊”;在陈去广州后,“要紧的事,由李汉俊、杨明斋和我们三四人讨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