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倡尚和,不是求“同”而是求“和”
“和”是指包含多样性的统一或尊重差异性的和谐,而“同”则是指排除多样性与差异性的抽象的同一。人际贵和,尚和也并非无原则的划一、调和。所以,孔子概括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中庸》提出:“和而不流,中立不倚。”这里的“和”是指能在不同意见中去求得和谐;这里的“同”是违心的曲意附和而形成的简单一致。孔子指出了“和”与“同”有着本质的区别。人际交往提倡尚和,就是主张既和谐融洽,又要尊重差异,不能无原则地迎合苟合,更不能借和来排除异己,搞一刀切。因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就对待事物而言,“要承认不同事物个别差异性的存在,要善于从事物的多样性中去谋求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就对待人来讲,“主张具有不同个性的人与人之间要彼此尊重,养成一种具有共生取向的和谐发展的独立人格”。尤其是对于丧失原则的部分人们要善于舍弃与克服,而不是一味地迎合与求同,放弃自己的个性,而形成依附性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