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理念与理论理性都属于意识范畴,但二者又有较大区别。如果说理论理性是关于对象本身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那么,实践理念则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制订的关于改造对象的目标、规划、方案等。从内容上看,除了包含理论理性所揭示的关于对象即客体的存在状况、内部结构、本质属性、运动规律等知识外,实践理念还凝结着关于主体本身的需要、目的和活动的认识;除了包含关于客体“是什么”和“怎么样”的知识外,实践理念还加上了主体为了达到自身目的而做出的关于客体以及主体与客体关系“应如何”、“能如何”的判断,包含着对客体意义的评价。因此,就认识过程来说,实践理念是比理论理性更高的阶段。
实践理念的建立离不开理论理性,但它并不是理论理性的逻辑推演。实践理念形成和建立的根据,是物的外在尺度和人的内在尺度的统一。一方面,实践理性的建立只有在人们认识、把握客体的本质和规律时才是可能的,没有理论理性,没有对物的外在尺度的把握,也就无所谓实践理念;另一方面,实践理念的建立又是以认识和把握人本身的需要、本质力量为前提的。人们改造世界并不是简单地重复和模仿客观事物的现存形式,而是为了改变客观事物的现存形式,创造出能够满足自身需要、适合自己发展的“为我之物”、“为我而存在”[7]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