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广东40万大军骑摩托车返乡过年[N].周口晚报,2012-01-20.
8.2.4 职业安全让工作成为一种乐趣
“职业安全”是民众参与工作,并将工作视为一种乐趣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充分条件之一。职业安全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没有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害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特定的安全范畴。它也是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组织机构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为目的的特定工作领域,工作环境、设备与技术、法律、组织规章与教育培训等措施均可为职业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
为此,我国建立了工伤认定制度,新《劳动法》中将以下七种情形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还将以下三种情况也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