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对于为什么人们不会违反西季威克的原则的解释,尽管只是基本的,但如我所知,这种解释不需要求助于综合性的先验知识的补充。一个人之所以接受这一原则,是因为他是个坚定的利他主义者;但是,即使不是利他主义者,他也仍然会接受这一原则,因为他意识到违反这一原则将使自己无所适从。
补充一句,我的解释是那种可以被称为“合理揭示”的一种解释。通常人们很少知道规导他们的判断的力量,顶多也就知道他们是能部分感知的动力,而且这种动力被混同于人们在模仿他人时所形成的习惯。合理揭示的解释,其目的在于把那些被部分感知的动力转化成明确的信念。
(六)
到目前为止,我讨论的是人际关系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一个人参与他人的讨论,因为考虑到自己所作判断对这些人的潜在影响,他会说出或者不说这个判断。为使我的解释达于完整,我必须接着讨论不那么普遍但也很有趣的非人际的例子。
我考虑的是一个人在日记中吐露的判断,他很小心不让别人看到。不管主人多么小心,日记经常都会向传记作家泄露主人的秘密,但即使这些日记也没有显示出绝对的自我例外判断的迹象。对此我必须解释,因为这看上去与我先前说的不合。日记的主人在作判断时,相信这是别人不知道的;因此也不会邀请别人参与判断,好像这个邀请只是现在的我对以后的我发出的。于是他感到自己处于一种无须在意任何社会压力的情形中,否则这压力会使他隐瞒自己的判断,包括绝对的自我例外的判断。即使这样,他仍然避免作后一种判断。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