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改革开放,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快推进监管体系改革
1.要推动金融机构由“以牌照审批和机构监管为主”,转向“以业务和行为监管为主”。按照同类业务归口管理、全程打通、穿透式监管的要求,强化“分业监管、专业监管”,切实统一业务规则和监管标准,最大程度堵塞监管套利空间和漏洞,在顺应金融机构混业经营、互联网跨界融合发展潮流的同时,强化各类业务的专业监管,明确和严守风险底线,推进金融交易市场的专业化、统一化、开放化。
2017年底有权威人士提出:近年来中国日益发展的金融混业经营、跨界发展,扰乱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系,成为诸多金融乱象的重要根源,应该尽快避乱反正,回归“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这引起很大社会反响,但这种看法和建议是不切实际的。
金融机构的发展同样要不断强化资源整合与共享,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围绕客户需求,运用互联网等信息科技手段,发展金融混业经营、跨界融合发展,正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国际上,发达经济金融体国家,基本上都是混业经营的,不代表混业经营就一定会产生金融乱象。实际上,我们的问题不是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而是金融监管没有跟上金融发展,特别是将“分业监管”发展成为“分机构监管”,实行的是谁批准成立的机构由谁监管,即所谓的“谁家孩子谁监护”,而不是真正的“分业务监管”,没有对所有金融业务进行全面统筹基础上的专业分类,在科学分类基础上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的业务分工,强化各类业务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系统性、完整性、严肃性,即“分业监管、专业监管”。因此,现在急需切实加快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回归“分业监管”本源,而不是倒退回去,继续推行严格按金融机构划分的“分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