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部这点引起的问题是,就继续忠诚于我们的正义和仁慈标准而言,我们的生活是否超越于我们的道德手段?有没有对我们来说仍是可信的看着好的方法,它们有足够力量支撑这些标准?如果没有,限制它们既是更诚实的,也是更谨慎的。在这种关联中,我在第十九章简要地提出的问题就再次出现了。自然主义的看着好——它转而排斥宗教对自然的中伤——从根本上说是寄生性的吗?这或许有两种意义:不仅它通过排斥所谓的否定来获得其肯定,而且对其普遍仁慈来说,原初的模式就是圣爱。在它竭力废除了宗教死亡时,它怎么样才能幸免于难呢?当“诽谤”过去后,肯定能否继续存在呢?
依照第二十三章第六节的讨论,问题可能以另一种形式出现:或许,原初的启蒙运动的肯定,即其确定的自信是建立在高度理想化的、直接的人之本性观之上的。但是,面对我们关于更暗的深层人类动机的当代后叔本华式的理解,这种肯定能够挺得住吗?在不必付出尼采的代价的情况下,在某个地方是否有把这些看作善的理想化的力量?
或者说,仁慈最终必定被设想为我们对自己应负的责任,它因某种方式是出于我们作为理性的、解放了的现代人的尊严所需要的,而不管领受者的(无)价值?而到如此这般地步,我们将多么接近陀思妥耶夫斯基所描绘的世界?在其中表面上的善行事实上是竞争,甚至是仇恨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