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明史》卷三二四,《暹罗传》。
(25) 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九。
(26) 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五。
(27)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一:“先是上以海外诸夷多诈,绝其往来,惟琉球、真腊,暹罗许入贡。而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命礼部严禁绝之。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民间祷祀止用松柏枫桃诸香,违者罚之。其两广所产香木听土人自用,亦不许越岭货卖,盖虑其杂市番香,故并及之。”
(28) 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二。
(29) 《明成祖实录》卷一〇。
(30) 参见《明成祖实录》卷二三。
(31) 参见《明成祖实录》卷二七:“正月,时福建濒海居民,私载海船,交通外国,因而为寇,郡县以闻。遂下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32) 《西洋朝贡典录·序》。
(33) 《殊域周咨录》卷九,《佛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