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问题是可用性。早期的无线浏览器很难使用,彼得和马克斯在这上面无法找到他们认为顾客需要的那种功能。这些挫折将他们引入了一个新的方向。他们不再试图在他们无法控制的两件事,即困难的无线界面和无线运营商的集权上抗争,转而致力于一个更简单的领域——通过E-mail进行支付。
当时,美国有1.4亿人有E-mail,但是只有200万人有能联网的无线设备。除了提供更大的潜在市场外,E-mail方案还消除了与大公司合作的必要性。同样重要的是,E-mail使他们能够以一种直观而容易的形式呈现他们的支付方案,而用无线设备上的小屏幕无法做到这一点。
他们将公司的名字改成PayPal,推出了一项基于E-mail的支付服务。为了启动这项服务,彼得决定,只要顾客签约使用PayPal,就给顾客10美元的报酬;每推荐一个朋友参加,再给他10美元。“当时这样做看起来简直是疯了,但这是拥有顾客的一个便宜法子。”他解释说,“而且我们拥有的这类顾客其实价值更大,因为他们在频繁使用这个系统。这要比通过广告宣传得到100万随机顾客要好”。
PayPal迅速取得了成功。在头6个月里,有100多万人签约使用这项新的支付服务。由于容易使用,界面友好,PayPal迅速成为eBay上的支付系统,急剧发展起来。一年后当他们决定关掉无线业务的时候,有400万顾客在使用PayPal,而只有1万顾客在使用其无线产品。尽管eBay内部有一个名为Billpoint的支付服务,但是PayPal仍然是在线支付领域无可争议的领袖。PayPal后来上市了,eBay最终以15亿美元买下了PayPal。如果彼得和马克斯坚持他们最初的计划,故事的结局就会截然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