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魏晋时期的地方学校
三国两晋在开办中央官学的同时,都曾在州郡开办地方学校,一般由地方各级政府举办。地方乡校多以推行社会教化为办学宗旨,特别重视行礼教育,同时学习儒家经学。这些地方乡校一般均无定制,往往随时局变动而时办时废。若地方长官重视教化,学校则办得较为兴旺,也有专为培养个人势力而兴办地方官学的。
魏、蜀、吴三国之中,魏地方教育较吴蜀普遍,办学的州、郡、县比较多。曹操执掌权柄后于建安八年(203年),就曾向地方下达兴学的命令:“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9]此令下达之后,确有一定成效。例如建安初,河东(今山西境内)平定之后,太守杜畿开设地方学校,自己亲自授课,并任命大儒乐详为文学祭酒。河东一时学风颇兴,弘农太守令狐邵也派官吏前去河东乐详处就学,学成之后回弘农办学,“由是弘农学业转兴”[10]。这一时期办学的还有南阳太守杨俊、平原王烈,扬州刺史刘馥等。魏文帝时期,雁门太守牵招曾努力于战争间隙、边境略安之时兴学:“野居晏闭,寇贼静息。招乃简选有才识者,诣太学受业,还相授教,数年中庠序大兴。”[11]济阴太守郑袤兴立庠序,曾在广千以德化为先,深得当地百姓爱戴;陈留太守刘劭亲自到郡学中执讲经学;王基在江夏“明制度,整军农,兼修学校,南方称之”[12]。管辂所在的地方官学中有国内外及远方求学诸生达400余人,可见魏之地方学校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