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园(1932年3月19日—),女,汉族,黑龙江肇东人。中共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1947年毕业于肇东哈西公学。1950年调到黑龙江省文联,历任黑龙江省文工团团员,《黑龙江文艺》报诗歌编辑,《北方文学》编辑,黑龙江作家协会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一级。黑龙江省第五届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理事,中国诗歌学会理事。1957年以后开始发表作品。198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79年后在国内外各大刊物上发表诗歌作品,著有组诗《月光曲》、《八月素描》,长诗《雁来红的故事》,诗集《树叶与小溪》、《青青草》、《沧桑小调》、《小太太どの春》(日译本)、《畅园小诗自选集》,中篇小说《荒野女孩》,长篇报告文学《到海的那一边》,电影文学剧本《勿忘我》(合作),诗文集《尘寰》等。其中长篇小说《荒野女孩》,获黑龙江省优秀少年儿童读物荣誉奖。她与鲁琪合写了电影剧本《勿忘我》。
分别被《中国新诗鉴赏大辞典》、《当代女作家作品选》等三十余种全国各地出版的选本和选刊收录。